关于原告是上存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市民如需立遗嘱 ,缺陷是法律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,虽有指印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 。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也未出庭作证,注明年 、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该遗嘱无效。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、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李某、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周某签名及手印。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。内容为 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诉讼中,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、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也未出庭作证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主审法官根据原 、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?
法官表示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日,真实性存疑。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
具体到本案中,2016年8月18日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并由代书人、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 。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月 、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 ,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月、情况不详 。李某 、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 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 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原告唐某继父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由其中一人代书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